廣州計劃明年完成車改,上半年完成市本級,下半年在區(qū)和鎮(zhèn)街推行
新快報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發(fā)改委獲悉,根據國家和廣東省部署,廣州市計劃明年內完成市、區(qū)、鎮(zhèn)(街)三級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改革。具體說來,明年上半年先完成市本級;下半年,在區(qū)和鎮(zhèn)街推行。
■新快報記者 占文平
昨日的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,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作《關于廣州市2014年度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》,報告透露涉及預算調整的資金來源有一筆“年初預算預留車改資金回收5億元”。該局預算處負責人解釋,去年做今年預算時確實預留了一筆5億元的公共專項資金,準備在今年推行車改的,“當時國家還沒對車改有明確要求,廣州準備先搞,后來(今年7月)國家有統一要求,因而廣州市按國家統一部署,推遲至明年搞”。
今年7月國家公布的《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提出: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公事業(yè)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,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,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。
呼吁多年的公車改革,廣州何時起航?市發(fā)改委副主任陳浩鈿昨日告訴新快報記者,廣州計劃于明年上半年前完成市本級公車改革,下半年推行至區(qū)和鎮(zhèn)街一級,“除了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保留外,一般性公務用車都要取消。可能每個單位就只保留兩三輛,以保障日常通勤需要,其他的全部要取消”。
此前,廣州公車改革有兩種模式:一種是以天河區(qū)為代表的“貨幣補貼”模式,另一種是以黃埔區(qū)為代表的“GPS監(jiān)控模式”。陳浩鈿告訴新快報記者,廣州最終采取貨幣補貼模式,即行政區(qū)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,實行社會化提供,按公務員級別提供貨幣補貼。至于具體補貼標準,他表示,“相關方案正在做,但補貼標準中央都已有明確標準,我們會在標準之內。”
■算一算
車改后廣州公務員每月發(fā)多少補貼?
今年7月,中辦、國辦發(fā)布《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和《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》。根據兩個“車改文件”,取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后,各級黨政機關將發(fā)放公務交通補貼,中央和國家機關的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,處級每人每月800元,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。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%,邊疆民族地區(qū)和其他邊遠地區(qū)標準不得高于150%。
照此計算,廣州的司局級每人每月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不高于1690元,處級每人每月不高于1040元,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不高于650元。